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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起帶食品回國 未申報罰款


經常出國的民眾要注意了,動植物防檢局從10月1日開始,要嚴厲執行動植物、食品,不能攜帶入國的規定,以往如果攜帶違禁品被查獲,海關人員會勸導,並將物品沒收、銷毀;10月1日之後,如果被查獲,還得付最高1萬5千元的罰款。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929/8/16ry6.html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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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ubuho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